日期:2015-07-05
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党员流动的复杂情况,方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,根据中组部和学校党委相关规定,现将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明确如下:
1、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。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,按照就近就便原则,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。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,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、乡镇党组织,也可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。对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,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档案所在地党组织,建议转入出国留学人员党务工作办公室。
2、毕业生党员联系接收单位,确认介绍信抬头和转入单位。
3、毕业生党员(含保送、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)登录校内门户,选择“党建业务”项目下的“组织关系转出”,填写转出信息,调出时间为7月1日。
4、毕业生党员填写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去向统计表》(电子版),提交所在支部。
5、党支部书记汇总统计表信息,于6月30日前提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。
6、党支部书记登录“组工系统”,审核本支部毕业生党员转出信息,于6月30日前统一提交到学院党委审核。
7、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毕业生党员转出信息。如有错误,信息退回支部,支部退回本人修改。
8、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工作室审核。审核无误后,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。
9、7月7日-9日党支部书记到党委办公室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。第一联存根由学院党委留存,回执联需在组织关系接收后1个月内传真或寄回学院党委。
tyc8722太阳集团城党委
2015年6月23日